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者:szvtc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27号),对贷款催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逾期本息金额较高的高校和县、市、区进行了全国通报,其中涉及我省4个县、市、区,给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带来很不好影响。为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贷后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认识,落实责任

贷后管理工作是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工作的成效关系到贷款工作能否顺利运行、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高校学费情况和正常运转。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文件精神,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包干机制;形成定期联系贷款学生、定期提醒学生还款的联系机制;形成协助县级资助部门提供毕业贷款学生信息的催收机制;完善贷后管理工作成效的考核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贷后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实效

1、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在校期间,高校要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通过征文、讲座、演讲比赛等方式,对贷款学生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特别是在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和在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贷款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根据教育部安排,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资助诚信教育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2、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各高校要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生源地教育部门;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对于已逾期的学生,高校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生源地教育部门督促其及时还款,特别涉及此次被通报的4个县、市、区的学生,要重点催收,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将逾期金额降下来。

3、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各高校要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流程》(附件1)制定工作方案,在6月30日前完成2013年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三、完善贷后管理考核通报机制,加大奖惩力度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报机制,凡是我省高校因工作不力被教育部通报的,我省将取消该校所有资助项目评先表彰的资格,约谈学校领导,并减少贷款计划额度及其他资助项目。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通报全省各高校应届毕业学生贷款确认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还款情况,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高校进行表彰;对完成情况差的高校提出批评,并要求上报整改措施。

附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3、还款提醒卡(样式)

4、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27号)

6、湖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情况表(3月)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8、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图片版)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