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实习生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实习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发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毕业生教育与管理
(一)、毕业生离校前教育与管理:
1、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汇同各系确定在外实习的毕业生返校时间和正式毕业时间,制定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的相关程序,并以会议形式告知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后勤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
2、各系制定毕业生教育管理方案,并在学工处备案。
3、各系主动联系后勤服务公司妥善安排返校毕业生食宿问题。毕业生需在学院住宿的,由本人书面申请,注明居住起止日期,经班主任、辅导员签字同意,系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并报学工处备案后,由后勤服务公司收取适当押金统一安排住宿。对到期或提前退宿的学生,由后勤服务公司出具退宿手续。对需续住的毕业生,须按前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后勤服务公司方可为其办理住宿。各系安排专人对在学院住宿的毕业生进行管理。
4、学工处、教务处汇同各系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
(二)、毕业生离校期间教育管理工作:
1、在外实习的毕业生接到各系正式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校办理毕业手续。在外实习的毕业生返校后应在第一时间到班主任、辅导员处报到。
2、毕业生离校必办手续:
①到各系转迁党、团组织关系,申请取消处分和补考。②到图书馆归还图书。③到财务处补交欠费。④到保卫处迁转户口,户口暂不转出学校者,按有关规定办理。⑤到后勤服务公司办理退宿手续,有损坏公物记录的,应照价赔偿。⑥到各系领取毕业证、派遣证和档案。对未按要求办毕上述①至⑤手续的学生,各相关单位必须在6月1日前将名单按班级造册,通知到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应停发此类学生各种证书和档案,待手续补办完毕后再予发放。
3、对申请取消处分的学生各系要安排专人进行谈话考核,按规定严格审查其表现,只有符合毕业要求的,方能准予毕业。
二、实习生教育与管理
(一)、实习生实习前准备工作:
1、实习生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生实习前,教务处汇同各系事先联系好学生实习单位,安排专人到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并特别要求实习单位允许实习生使用该单位固定电话或互联网,以便学校随时掌握实习生实习动态。
2、实习生实习前与各系签订实习生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系及学生各自责任和义务。
3、个人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向各系书面提供: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个人联系实习申请书;实习单位 同意接收学生实习的接受函;学校与实习单位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含实习单位管理实习生的部门联系人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等)。经各系审核确认属实同意后,方可开展实习,否则不予承认实习成绩。
4、考虑毕业生返校不易集中的实际情况,学工处每年上半年以各系班级为单位,统一安排即将实习的各班学生与院领导、老师合影的时间。各系要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毕业留影工作,各班毕业留影均应在学工处备存,学工处安排专档保管。
(二)、实习生离校必办手续:
①到图书馆归还图书。②财务处补交欠费。③后勤服务公司办理退宿手续,有损坏公物记录者,应照价赔偿。
(三)、实习生离校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后勤服务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寝室内一切公物不得带出,寝室公物一旦发生丢失和人为损坏,该寝室成员应照价赔偿。已办理退宿的寝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个人财物,个人财物的保管,由学生个人负责。
(四)、实习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1、各系根据本系各实习点实习生人数成立实习班或实习小组,2人以上成立实习小组,20人以上成立实习班,推选学生党员、干部担任班(组)长,并将分组情况书面报送学工处、教务处。各系网页上设“实习管理动态”栏目,并安排专人每周查看和记录信息。实习生应经常登陆本系网页“实习管理动态”栏,了解学院最新实习管理动态,并向所在系汇报实习情况,包括本班(组)每名学生的工作考勤。
2、实习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报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实习单位和实习班、(组)长的领导。各实习班(组)长应结合学院规章制度及实习工作实际制定本班(组)实习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落实。各实习班(组)长每周要以电话或信件、qq、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每月向辅导员寄发《实习生实习情况反馈表》,反馈表应加盖实习单位印章。对于实习单位只有1人实习的由该实习生本人完成上述工作。
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若出现旷工、脱缺岗、拒不参加实习或未经学院同意擅自调换实习单位等现象,学院将按旷课处理。对确需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必须在调整之前,向各系书面提出经家长签字同意的申请,经各系审批同意且在各系与学生家长,以及与调整前后的实习单位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调整实习单位,否则不予承认实习成绩。对于严重违反实习单位管理规定和实习班(组)管理制度的实习生,学院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实习结束前实习生因特殊情况需返校的,经各系批准后方可返校。
5、教务处和各系对各实习班组可能存在的安全稳定隐患,要迅速向学工、保卫等部门报告,并组织安排相关人员作实地考查处理。
三、毕业生、实习生文明离校教育
(一)、学院相关部门要制定毕业生、实习生文明离校的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通过严格的管理,杜绝学生借返校之机酗酒滋事、损坏公物、扰乱秩序。对于离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毕业生、实习生,学院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二)、保卫处要在毕业生、实习生离校期间,加强值班和巡逻,全力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保障毕业生、实习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后勤服务公司要为毕业生、实习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切实抓好学生的餐饮和公寓住宿、卫生、安全、水电、公共财务、公共秩序的管理工作,会同各系办理好毕业生、实习生进寝和退宿手续,把文明离校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级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组织要根据毕业生、实习生特点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实习生文明离校的活动。
(五)、宣传部要指导学院新闻网、校报、广播台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全院在毕业生、实习生文明离校中的典型事迹,营造毕业生、实习生文明离校的良好氛围。
(六)、各系要制定毕业生、实习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案及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制定本系毕业生、实习生离校期间夜晚值班表并报学工处、保卫处备案。各系干部、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毕业生、实习生宿舍,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动态。各系班主任在毕业生、实习生离校前要和毕业生、实习生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提出实习注意事项并给予鼓励与期望。对经济困难、心理素质较差、就业困难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实习生要做好谈心、沟通、引导工作,给予热情帮助和关怀。谈话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各系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的鉴定和档案整理工作,客观地对每个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情况做出公正鉴定。
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毕业生、实习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团结协作,加强管理,切实将毕业生、实习生文明离校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对毕业生、实习生进行管理所需费用,从实习实训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敷衍塞则或其他原因,致使毕业生、实习生离校秩序混乱,出现严重安全稳定问题的,学院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兑现目标责任考核。
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生实习情况反馈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生实习情况反馈表
系 班 实习班(组)长姓名 电话
实习单位: 固定电话: 通讯地址
实习生
基本情况
实习情况汇报
实习班(组)长
意见
签字:
实习单位意见
盖章
备注:1、该表每月3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寄往本系学生科。
2、该表无实习单位盖章无效。
3、该表由各系根据实习生分组情况自行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