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数量、期限等规定

发布者:szvtc 发布时间:2011-06-10 浏览次数: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数量、期限等规定(试行)

一、借阅数量与期限

注:允许借书总量:指各书库所借图书的总和。

二、预约

读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预约已出借的一般图书。预约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

,图书馆会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3天后,若预约人不取书,则取消该预约。

三、续借

读者可根据需要,亲自到图书馆或自行在网上续借一般图书。一般图书只能在图

书到期日前7天内续借;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过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接

受续借。

四、催还

图书管理系统会在图书到期前一周,对图书执行催还,并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

知。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被催还的

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五、逾期罚款

(一)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将按

每天每册0.1元的标准进行罚款。

(二)节假日(不含双休)及寒、暑假不计入读者正常借书时间内。

(三)读者到外地出差、学习、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

具书面证明后不计算超期,口头说明无效。

六、遗失赔偿

读者遗失、污损图书需按照“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

办法”进行赔偿。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污严重无法继

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使用他人借阅证(或本馆已废止、注销的借阅证)将处以罚款和停止借书。

未办手续、私自携书离开阅览室及书库者,按偷书论处。图书馆对偷书行为一经

发现,将从重处罚,并上报学院予以纪律处分。

图书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及设备的购置与维护等经费。

读者通过馆际互借服务借阅其图书馆图书,相应规则按对方图书馆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