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公物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院的一切财产均属国有固定财产,是保证学院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
础。学院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
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二、赔偿方式可分为现金和实物两种形式。赔偿实物须交后勤服务公司验收合格
后,交保管人员顶替原物。属固定资产,须经有关人员办好有关手续。赔偿现金采
用以下形式:先填写好维修单,一式二份,一份自己班级留存,一份交后勤公司
,由后勤公司派人维修。维修人员根据损坏情况,确定是否人为损坏,如系人为
损坏,则在维修联系单处填写人为损坏以便统计。维修联系单每月由维修人员交
后勤公司,后勤公司每月统计各班维修情况,根据赔偿价目表统计各班应赔偿金
额,一式四份,一份交各班班主任,一份交财务处,一份交后勤公司,一份送学
工处进行班级考核。各班根据赔偿金额及时到财务处缴款。
三、全院师生对领用的学院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班
、组领用的公用财产,应安排专人保管,经常检查;若公用财产使用不当,保管
不善,出现丢失和损坏现象,部门负责人和保管责任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
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四、谁损坏公物由谁赔偿。如无人承担,教室内及各班负责的责任区(包干区)
由班级负责赔偿,公寓宿舍内人为损坏由该宿舍赔偿,一经查实仍由损坏者承担
,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处罚:
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六、公物如确属自然损坏或因公损坏,无须赔偿,但应及时上报,由学院后勤公
司派人及时修理。
七、下面列出部分常见物品赔偿价格,未包括在内的物品均按下列公式计算赔偿
价格:
赔偿价=现行价格+人工费。
(附)破坏公物赔偿价目表
一、宿舍
1.水电
镇流器12.50元/个 灯管7.50元/根
启动器2.00元/只 日光灯架30元/支
节能灯30W:15.00元/支 节能灯45W:45.00元/支
一开开关:3.80元/个 二开开关:8.00元/个
灯罩5.00元/个 插座15.00元/个
水龙头7.00元/个 延时阀35元/个
大便器100.00元/个 淋浴阀门15.00元/个
淋浴喷头12.00元/个 分水总阀门20.00元/个
双扣软管:30.00元/根 下水软管:15.00元/根
2、木工
门锁35元/个 插销3元/个
防盗门700元/个(根据损坏的不同程度进行赔偿)
衣柜450元/个(根据损坏的不同程度进行赔偿)
铁床300元/个(根据损坏的不同程度进行赔偿)
椅子35元/把 窗户150元/块(根据损坏的面积赔偿)
厕所门120元/个(门、玻璃30元/块)
消防玻璃30元/块 床板:100.00元/张
键盘抽屉:60.00元/个 床梯:60.00元/个
桌面:100.00元/个 墙面:10.00元/m
灭火器:300.00元/个
二、教室
1.水电
灯管7.50元 镇流器12.50元 启动器2.00元
日光灯架30元 一开开关3.80元 二开开关8.00元
灯罩5.00元 插座15.00元 饮水机150元
2.木工
教师讲台300元 学生课桌148元 学生凳子30元
木门300元 学生椅子转板10元
窗玻璃30元/平方 门锁15元 窗帘20元/平方
窗帘盒30元/米 课桌面50元/块 消防箱玻璃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