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满足人才培养个性化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7]6号)、《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2022级高职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 转专业条件:
1、已注册学籍的2022级高职学生。
2、相关二级学院及专业同意转入。
3、因个人兴趣或能力专长需要,转专业后能更好满足个性发展的。
4、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在本专业就读的。
5、退伍或创业后以新生身份入学的。
6、经学校认定,确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限制转专业条件: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中高职衔接3+2分段制、单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临床医学村医方向”、扩招等)。
(3)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专业情况。
2、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学生不能互转,技能高考类学生仅限在当年招生专业类别中转专业。
3、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限报一个转专业意向。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从本学院现有的教学资源状况出发,确认接收方案及接收转入专业学生人数,于11月11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
2、11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进行统计摸底统计,统计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生工作处根据汇总情况,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协调相关二级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要是分班、调寝、教材分发、学生信息登记等。
3、11月21日,教务处发布转专业测试、考核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统一要求并结合院系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并公布。
4、11月25日前,转出院系组织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完成转出院系签字盖章手续,并由转出院系按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进行分类收集、汇总;拟转专业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按程序(填表→转出院系审核→转入院系审核→教务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核→院领导审批)办理转专业手续。
5、11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院待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与拟转入院系进行交接(本院系内专业互转的一并交接)。
6、11月28日——12月4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转专业测试、考核。12月5日——12月7日将转专业测试、考核结果公示三天。12月8日各二级学院将测试、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并为通过者办理转入签字手续,未通过者及时驳回,《转专业申请表》退回原所在院系。并将驳回理由告知学生。
7、12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收齐的《转专业申请表》和《转专业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送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上报。
8、转专业程序完成后,转专业材料学生工作处学籍科备案,完成学籍异动登记,省教育厅备案后在学信网更新数据。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需慎重考虑,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学校不接受学生转专业的二次申请,考核、审批通过后不得留在原专业就读。
2、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转专业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机会,学生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3、学生对转专业的相关问题可以向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学籍科咨询。
五、工作要求:
1、学生转专业工作要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在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充足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2、各二级学院应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转专业事宜,加强调控,避免学生盲目跟风转专业。
3、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严格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工作安排,严格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按照各项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完成本次转专业工作。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