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大力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工处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处,负责解答困难学生咨询及办理特殊困难补助。各学院在报到现场接待学生时要及时告知,对于有特殊困难的新生,要做好登记,并在迎新工作结束后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备。

二、生源地贷款回执受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提交时间:老生于915日之前,新生于925日之前,各学院统一收集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如有疑问需要解答请及时联系柯老师(0722-3806277)。

三、及时完成学生基础信息统计

学生基础信息导入资助系统后才能生成全校困难人员数据,请二级学院要根据上周会议要求,在九月二十五日完成新生基础信息统计,及时提交到资助中心,便于后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作为国家助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二级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九月底完成困难生认定,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资助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名单,认真核查学生的学籍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确保应助尽助。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各学院通知服兵役学生和退役复(入)学在10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教育厅审核。

六、继续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新生资助教育工作,重点向学生宣传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政策、优秀受助学生事迹,做到资助政策人人知、资助流程人人会。组织好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学生自强、自立、回馈社会,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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