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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我院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征收参保工作

发布者:学生 发布时间:2017-12-17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合作办学单位):

根据曾都区医疗保险局和城南新区社保中心相关通知精神,2018年度我院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参保工作由学院集中征收统一缴费参保,2018级大专新生已由学院按照每生180元标准统一收取,学院在核准学生身份信息后统一缴费参保。少数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已经在家庭所在地参保以及学院在缴费系统不能录取缴费信息的学生,学院将进行清理退费。

2015级,2016级大专学生及所有中专学生,本着自愿原则,自愿在学院集中参保的学生,请学生在12月18日前缴清保险费180元,由学院统一向城南新区社保中心缴费参保。学生缴费由班主任老师造册代收后交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造册汇总后交财务计划处。

为规避责任,所有不在校集中参保学生,均应在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是否在校集中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认表上确认签名。

同时,学院对没有缴费参保(商业保险)学生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学生,进行不参加学生平安保险确认签名,规避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