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发布者:szvtc 发布时间:2011-06-10 浏览次数: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维护学院和广大师生的利益,参照学院图书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馆

馆藏书刊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遗失书刊的赔偿办法

一、赔书刊

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

(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书刊应相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

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

容);另每册图书需加付 10.00 元文献处理费用。

二、赔款

若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

算赔款(多卷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国内出版:图书原价 (�? �?3 + 处理费 (10.00) + 保管费【(当前年

-出版年) �?1.00 】

2、国外出版:图书原价 ($) �?当前汇率 �?3+处理费( 10.00 ) + 保管费

【(当前年-出版年) �?1.00】

3、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① 国内出版 / 印刷: 50.00 + 处理费( 10.00 ) + 保管费【(当前年-出

版 / 印刷年) �?1.00 】

② 国外出版 / 印刷: 300.00 + 处理费( 10.00 ) + 保管费【(当前年-

出版 / 印刷年) �?1.00 】

4、对于无法确定出版 / 印刷年代的图书以入藏年替代出版 / 印刷年。

三、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

逾期滞纳金。

四、退款

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

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损毁、污染书刊的赔偿办法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

书刊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一、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

散页、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

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不可清除、覆盖、

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

偿。

4、图书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进行处理。

二、污染书刊

书刊的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

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和 / 或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

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 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

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 进行赔偿。

3、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三、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损污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