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干部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者:szvtc 发布时间:2011-06-09 浏览次数:

   

学 生 干 部 工 作 制 度

(试行)

一、学生干部的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2、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谦虚谨慎,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自觉接受同学监督。

3、工作认真负责,主动配合,互相支持,创造性完成党、团组织和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反映同学要求,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4、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关系,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机构,院学生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学工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学生会主席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布置检查各部工作,定期向院学工处报告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指导、协助各部开展工作。每两周召开一次学生会成员会议,传达贯彻有指示精神,交流工作情况,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使学生会的工作富有效率。

2、学生会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并按分工有重点地抓好几个部门的工作。培养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能力,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3、秘书处

秘书处是学生会的办公机构,负责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和与兄弟院校的联系,负责对外宣传与外单位联络交流工作,建立学生会工作档案,制定工作制度;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和管理学生会的物品;负责文件起草和会议记录等。负责监督、规范院学生会成员言行,收集学生意见并对违纪违规学生会干部提出处理建议。

4、学习部

经常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情况,收集意见和要求,举办科技讲座、学术报告、知识讲座,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各种学习竞赛,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活动等。

5、劳动生活部

经常了解同学们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负责教室和男生宿舍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开展“文明教室”、“文明寝室”的创建和评比活动。

6、女生部

了解女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女生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各种适合女生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生卫生保健、青春期教育、女生宿舍保卫和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及“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7、文艺部

开展群众性文娱活动,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技能和欣赏能力,丰富课余文化生活。配合院团委组织好各项文艺活动。

8、体育部

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组织院级大型体育竞赛,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学生的早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

9、保卫部

协助学院搞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协助校卫队搞好校园巡逻工作。

10、宣传部

参与学生会各部门的各项活动,向院报、院广播台、《校园生活报》、《学工通讯》投稿报道院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情况。做好各项大型活动及专题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

11、心理保健部

协助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搞好我院心理保健工作。

三、系学生会

1、系学生会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在系学生科、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系学生会的机构及其职责与院学生会相对应。

3、系学生会应完成上一级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交给的任务。

4、下级学生会开展的活动与上级学生会开展的活动发生冲突时,下级学生会应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学生会的活动。

5、系学生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所需的活动经费主要由所在系提供。

四、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系党总支领导下,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会的干部设置和职责是:

1、班长

全面负责班委会的日常工作,要经常与团支部、班主任及辅导员保持联系。主持召开班委会和班会。落实本班的考勤登记工作。定期制定班委会的工作计划,协调各班委所管的工作,并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班会、班主任及辅导员汇报工作。

2、副班长

协助班长工作,具体抓好组织纪律、生活管理、清洁卫生、生产劳动等工作。班长不在时,代理班长工作。

3、学习委员

负责学习方面的具体工作,如领发教材、登记成绩、安排学习任务等,了解和反映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传达教师和有关部门关于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督促同学们完成各科作业。

4、文娱委员

组织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组织班级联欢活动,组织举办节假日小型晚会,组织同学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文艺活动等。

5、体育委员

组织全班开展体育活动。督促同学们进行早锻炼,组织同学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体育活动。协助教师上好体育课。

6、劳动生活委员

负责班级劳动生活方面的具体工作。搞好生活管理、班费管理,组织同学打扫教室和寝室卫生,组织同学参加公益劳动,了解和反映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保卫委员

负责全班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落实保卫值班人员,负责本班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8、心理保健委员

负责全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广泛联系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本班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做到及时发现、

及时报告。各班可根据情况设小组长及课代表,分别协助班长和学习委员开展工作,也可由一人担任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工作。

五、附则

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内设机构的增设与取消以及干部的职数等均由学工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系学生会和班委会干部人选由各系推荐或选举产生,报学工处备案;院学生会干部人选由学工处在各系推荐 或学工处与各系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竞选产生。